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和全区2024年召开的推免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印发华体会官方(中国)总部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师政学工〔2024〕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刘景 周楼胜
2.成员:周晓霞 刘华清 吴浩琼 孙 亮 陈利涛
廖馨宁 范宇庭 胡 朔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1.组长:周楼胜
2.成员:蔡 韧 刘华清 吴浩琼 孙 亮 何政荣 孟 卓 张黎明 何娟娟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1.组长:周晓霞
2.成员:李肖一 王潇琳 陈 栋 曾 梅
二、推荐工作安排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 招生计划录取的华体会官方(中国)总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推荐项目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
2.国家政策专项推免生,如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
(三)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基本学业条件
(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报名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项目可放宽至前50%)且不存在因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等原因未获得课程学分的情况。同一课程在正常考试和重修考试中都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可以选用最好成绩计算排名。
(2)外语要求
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不低于60分。
3.破格条件
申请人在学业和专业技能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上述基本学业条件第2点的限制。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其中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认定的一、二类项目(详见《华体会官方(中国)总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四)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学院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就业情况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等实际,以及学校推免生工作要求,确定推免生名额(另行通知)。
(五)选拔推荐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且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可不受学院和专业限制,在学校设定的2个推免项目中自主选择其一参加选拔推荐。参考各推荐项目申请者的基本学业条件,学院自定不低于推免指标1:1.5的比例开展选拔推荐。
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评价和素质能力评价三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50%+科研创新评价×25%+素质能力评价×25%),选拔推荐涉及课程成绩的计算审定以及各种奖励、成果等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并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1.课程成绩评价(占比50%)。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计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ⅹ0.2)ⅹ0.5。课程学习成绩由教务处审定盖章。
2.科研创新评价(占比25%)。重点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学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学科竞赛(原则上参照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清单项目)等方面的表现,计分办法以百分制记。
(1)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30分:
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单项二等奖及以上;在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后退还原件,下同);
(2)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20分:
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获得国家级的科研创新立项且已结题(第一申报人)。
(3)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15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省级的科研创新立项且已结题(第一 申报人);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及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4)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10分:
学生提交在校期间公开发行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不 含内部刊物和增刊)第一作者1篇(省级学术期刊需经学院 学术委员会鉴定,最高计10分)。
(5)同一项目只记最高级别加分,不同项目加分可以累加,科研创新考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3.素质能力评价(占比25%)。学院综合评价学生素质能力各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
(1)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30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2)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20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
(3)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15分:
①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②获得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三、选拔推荐
学院将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组织学生进行选拔推荐,学生专业能力表现将作为选拔推荐的重要参考条件。选拔内容包括专业技术技巧展示、综合素质体现、英语能力评价三个部分。
(一)专业技术技巧展示
展示专业 | 展示内容 |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艺术理论研究) | 1.学术展示 2.技能展示 (1)音乐方向:2首不同类型曲目展示 (2)舞蹈方向:2种不同舞种或风格组合展示 |
音乐 | 技能展示:4首不同类型曲目展示 |
舞蹈 | 技能展示:基本功组合以及3个不同舞种或风格组合展示。 |
(二)综合素质体现
对研究生学业的生涯规划、学业基础、学科前沿等专业问题提问,综合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英语能力评价
主要考察对英语的表达和翻译能力。
四、推荐排名
(一)申请人按推荐项目分类、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推荐项目中细分了专业的,按专业排名。
(二)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同等学业条件下排名优先。
五、推荐审核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的专业考评成绩和思政考评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填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工作进行审核,经审定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 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学校审定通过的“推免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 试院批准后,获推荐的学生才能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推免工作各主要流程均同步在教育部指定网址的“推免 服务系统”中进行。
六、管理与监督
(一)专家审核小组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细致审查,根据其综合表现,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部)报备声明。
(三)推免工作秉承择优推荐原则,学院将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在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及研究生入学前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上报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照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生申诉渠道:
电子信箱 yyxyjjjc@163.com
举报电话:0773-3699868。
七、本办法由华体会官方(中国)总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华体会官方(中国)总部华体会官方(中国)总部
2024年9月14日